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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徵信社)李慧芬抓外遇 公佈蒐證影帶(2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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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 更新日期:2006/11/20
國務機要費重要證人李慧芬,召開記者會公佈外遇影帶,證明丈夫邱達偉在謝姓女子家中一絲不掛,兩人有曖昧關係,過程中還有制服警察在場,強調蒐證過程沒有違法。
李慧芬選擇在徵信社開記者會,公佈丈夫外遇蒐證帶。畫面中最右方,就是當時陪同的轄區制服警察,駁斥邱達偉私闖民宅的說法。
李慧芬一併公布邱達偉和謝姓女子約會影帶,長髮的謝姓女子走出家門,坐上邱達偉的車,一起出遊吃飯,李慧芬說,邱達偉這次回台,還有另一項重要任務。
從國務機要費案演變成家庭糾紛,還搬到台面上。
第二則
http://news.sina.com.tw/society/ftv/tw/2006-11-17/191212197510.shtml
李慧芬抓姦 帶記者全程跟拍
民視 2006-11-17
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,回到台灣,除了協助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,還表明要處理一些私事。這件事原來就是要捉姦。凌晨李慧芬偕同轄區分局員警及征信社,前往前夫邱達偉與新店女友的住處,發現兩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。結果警方偵訊之後,將邱達偉跟女子,都依妨害家庭罪嫌,移送檢方偵辦。被老婆抓姦的邱達偉,經過警方一整天的偵訊,他萬萬也想不到,會被押上警車,移送地檢署。之前他偵訊到一半上廁所時,還面帶笑容表示,跟李慧芬已經離婚,抓什麼姦?不過凌晨的時候,李慧芬可是迅雷不及掩耳的,帶著征信社和轄區分局員警,直搗黃龍,丈夫與女友衣衫不整,抓姦成功。但李慧芬跟前夫家屬,為了兩人究竟有沒有離婚,還在派出所,吵的不可開支。奇怪的是,兩人不是在澳洲判決離婚了嗎,怎麼還要捉姦?原來兩人在台灣,根本沒有登記離婚,法律上還是夫妻。雖然邱達偉拿出澳洲法院,判決離婚証明,但台灣根本不適用。所以與人通姦還是被帶回警局偵訊。但奇怪的是,所謂家醜不可外揚,李慧芬處理家事,竟請來特定電視台的記者,全程跟拍奇怪行徑,實在令人匪夷所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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