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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佳有曾違紀 陳瑞勳鬧婚外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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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警局官警爆發重大風紀案,其中溪湖警分局警備隊涉案兩名隊員葉佳有、陳瑞勳,早就在九十三年間就有違紀的前科,並先後被調到溪湖。
縣警局督察長陳大文昨天表示,縣內共約有四、五十名員警有違反風紀之虞,為督察室列管輔導對象,其中一名也在這次涉案名單當中。
據瞭解,卅九歲的葉佳有,是二林鎮人;卅四歲的陳瑞勳,是溪湖鎮人。他們兩人都曾有過婚姻的問題,其中,陳在兩年前離婚後再婚,葉在芳苑分局前身的二林警分局服務十多年,二林地區員警對他印象較深。
葉家在二林的家境不錯,不過葉員卻很愛賭博,是警方列管輔導的對象。約在三年前,被以「人地不宜」為由,調往溪湖警分局警備隊。
由於葉佳有在二林地區服務時間較長,調溪湖反而短,因此二林警方比溪湖警方對他還要瞭解。
至於陳瑞勳,平常作風很低調,獨來獨往,少與人有互動,同事認為他很古意。
不過,讓地方記者印象最深刻的是,溪湖分局有廚房供應午晚餐,陳瑞勳曾被推選為「伙委」,他為了讓員警吃得好,還請來老婆協助煮飯、洗滌,當時「夫唱婦隨」的恩愛模樣,還成為大家津津樂道的事,沒想到,後來竟鬧出婚外情的糾紛,因此一度外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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